
公司出现债务危机时,常因资金紧张导致 “税款逾期缴纳、发票开具异常”,进而面临滞纳金、罚款甚至税务稽查的风险。
一:“‘主动申请延期纳税,缓解短期资金压力’”。若企业确实无法按期缴纳税款(如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),可在纳税申报期结束前,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《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》,说明 “债务危机导致资金困难的原因(如应收账款未收回、贷款逾期)”,并提供 “财务报表、银行流水、债务证明” 等材料,申请延期 1-3 个月缴纳。某小微企业因贷款逾期导致无法缴纳 15 万元增值税,提交申请后,税务机关批准延期 2 个月,企业利用延期期收回 8 万元应收账款,顺利缴纳了税款,避免了滞纳金。
需注意,延期纳税仅适用于 “因不可抗力或当期货币资金不足支付工资、社保” 的情况,且需在 “申报期内申请”,逾期申请将无法获批。某企业未在申报期内申请,税款逾期 10 天后才提交材料,税务机关驳回申请,并按日加收 0.05% 的滞纳金(15 万元税款,10 天产生 750 元滞纳金)。
二:“‘规范发票管理,避免发票违规风险’”。债务危机期间,需特别注意发票开具与取得的合规性:一是 “按实际业务开具发票”,不可因 “客户要求多开发票冲抵成本” 而虚开发票(虚开金额 1 万元以上即涉嫌违法);二是 “及时取得进项发票”,若供应商因企业欠款拒绝提供发票,可与供应商协商 “先开具发票,货款分期支付”,并签订书面协议,避免因进项发票缺失导致 “无法抵扣进项税,多缴税款”。某企业因供应商拒绝提供 10 万元进项发票,无法抵扣增值税,多缴了 1.3 万元税款,后续与供应商协商 “每月支付 2 万元货款,供应商每月开具 2 万元发票”,逐步解决了发票问题。
同时,需按规定保管发票:若企业因搬迁、资金困难导致 “发票丢失、损毁”,需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,并登报声明作废,避免被认定为 “擅自损毁发票”。某企业债务危机期间搬迁,丢失了 5 份空白发票,未及时报告,被税务机关罚款 2000 元,后续按规定补办手续后,才恢复发票领用资格。
三:“‘梳理税务优惠政策,争取税费减免’”。小微企业可结合自身情况,申请适用 “税收减免政策”:如 “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(季度 30 万元以下)免征增值税”“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 300 万元以下按 5%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”;若企业属于 “困难行业(如批发零售、交通运输)”,还可申请 “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”。某小微企业债务危机后,发现自己符合 “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”,向税务机关申请后,减免了 3 个月的增值税 8 万元,缓解了资金压力。
申请税费减免时需准备 “企业困难证明材料”:如 “债务逾期合同、银行催收函、经营亏损报表”,证明企业因债务危机导致经营困难,符合减免条件。某企业仅提交了减免申请,未附困难证明,税务机关要求补充材料,延误了减免审批,多缴了 1 个月的税款。